公司有业务需要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的业务,该如何做账?会计人员应设置“委托加工物资”科目予以反映。
8月29日,国电大渡河枕头坝一级水电站2号机顺利通过72小时试运行,实现零缺陷、无缝交接转入商业运行。至此,该电站在8月份陆续实现了4号、3号、2号共3台机组顺利投产,创下了一个月内3台机组投产发电的新纪录。该科目用于归集委托加工材料所发生的实际成本,包括拨发的材料成本和外地运杂费、保险费及加工费等。如果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,还应分摊成本差异。为了简化账务处理,分摊的成本差异可按上期成本差异率计算。加工完成、验收入库的材料等货品,应按实际成本结转至相应的存货账户。如果按计划成本计价,应同时结转由此发生的成本差异。加工完成后剩余未用的拨出材料应由加工单位退回,验收入库时转入相应的存货账户。“委托加工物资”账户的期末余额反映委托外单位加工但尚未完成的物资的实际成本,该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和受托加工单位设置明细账,反映各种委托加工物资的详细资料。